理論重量計算的鋼材需要先進行檢尺,然后通過計算求出鋼材的理論重量,這是一項比較細致的工作。屬于定尺的鋼材可進行抽檢,每一捆抽檢一要,確定足尺即可,按標準規定,定尺長度交貨的鋼材,其長度只允許有正偏差,理論重量計重時,只按合同上規定的定尺長度計數計重,超過定尺長度的偏差部分不計重。所以通過檢尺量出的鋼材長度不低于全同上規定的定尺長度數就可以了,“足尺即可”就是指這個意思,從這個意義上講,按定尺或倍尺長度交貨的鋼材,除非根數或捆數短缺外,是不會有重量誤差的。非定尺(亂尺)鋼材則需要逐根檢尺并綜合計算。由于交貨鋼材規格已定,在鋼材相關標準或材料手冊中又都有單位長度的理論重量或單位面積的理論重量,因此對于長條形鋼材而言。檢尺是檢量鋼材的長度;對于鋼板則要檢量其和寬度。
各種常用鋼材理論重量計算簡式如下: 單位m/(kg/m)
圓鋼、線材、鋼絲 m=0.00617×直徑×直徑
方鋼 m=0.00785×邊長×直徑
六角鋼 m=0.0068×對邊距離×對邊距離
八角鋼 m=0.0065×對邊距離×對邊距離
等邊角鋼 m=0.00785×邊厚(2邊寬—邊厚)
不等邊角鋼 m=0.00785×邊厚(長邊寬+短邊寬—邊厚)
工字鋼 m=0.00785×腰厚[高+f(腿寬—腰厚)]
槽鋼 m=0.00785×腰厚[高+e(腿寬—腰厚)]
扁鋼、鋼板、鋼帶 m=0.00785×寬×厚
鋼管 m=0.002466×壁厚(外徑—壁厚)
備注:1、角鋼、工字鋼和槽鋼的準確計算公式很繁,表列簡式用于計算近似值;2、F值:一般型號及帶a的為3.34,帶b的為2.65,帶c的為2.26;3、E值:一般型號帶a的為3.26,帶b的為2.44,帶c的為2.24;4、各長度單位均為mm。(另:腰高的工字鋼,如有幾種不同的腿寬和腰厚,需在型號右邊加a、b、c予以區別,如32a#、32b#、32c#等。腰高相同的槽鋼,如有幾中不同的腿寬和腰厚也需在型號右邊加a、b、c予以區別,如25a#、25b#、25c#等)。